真正修行人的所有財產,都是為了眾生
真正修行人的所有財產,都是為了眾生
慈誠羅珠堪布
在發心上面,菩薩戒和別解脫戒有著很大的差別。比如說,小乘比丘戒規定,比丘不能摸金銀珠寶,更不能接受金銀珠寶。至今南傳佛教的很多比丘還是這樣,去買東西付錢的時候不會親手摸錢,而是把錢包放在櫃檯上,讓賣東西的人自己去拿。雖然他身上還是有錢,但他自己不會去摸。更保守的做法是從來不摸錢,也沒有錢。要出國的話,機票由信徒買;住酒店,手續是信徒辦,所以也不需要管錢。
但是大乘佛法規定,如果有人供養金銀珠寶而不接受,就犯了一個支分戒。
為什麼小乘認為接受金銀珠寶是犯戒,而大乘認為不接受是犯戒呢?因為小乘所有的修行,都是為了自己,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為修行人,如果為自己而擁有太多財物就是過於腐敗了,所以釋迦牟尼佛就制定了這樣一個戒律。
寂天菩薩在《集學論》中講過,作為真正的大乘修行人,其所有的財產,都是為了眾生。同樣的錢,在其他人手中不一定對眾生有什麼好處,如果在菩薩手中,就可以產生無窮的利益。無論是出家人還是在家人,事情多了好還是少了好,關鍵是看動機。如果動機是利益眾生,則事情越多越好;如果是為自己,則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