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材料是來自佛教百科全書,特地提出來討論一下。"齋"這個字的梵文意義。因為末學想查一下梵文的"齋"字,經過查閱以後無意間發現,原來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裡面這個"齋"的梵文字,不是標準梵文,是混和梵文。所以難怪末學查了摩威梵英辭典都查不到,後來想一想,很可能就是混合梵文,於是又查了艾格頓的混合梵文辭典,終於證實了upoṣadha這個字不是標準梵文,事實上是混和梵文。艾格頓混和梵文辭典當中說得很清楚,這個字是相當標準梵文的pauṣadha,而upoṣadha與poṣadha是佛教使用的混和梵文形式。所以遇到這個字要查梵文字典找不到的話,不要氣餒,大概就是屬於混和梵文。
一般來說,標準梵文與混和梵文有轉寫對應的關係,例如梵文的ava與混和梵文的o有相互轉寫的關係,所以upoṣadha可以轉寫成upavaṣadha,但是這個字還在摩威梵英辭典查不到,還必須加上ṣadha與satha相互轉寫,就成了:upavasatha,這個字就是婆羅門教的梵文,"齋戒日"的意思。觀察upavasatha,正是下面說的巴利文:uposatha。其實,大家可能不知道,這個字就是佛教僧眾常說的"布薩",其實布薩,最接近的原音是從巴利文翻譯過來的。
齋,在梵文裡面的意思,就是持守戒律,讓自己潔淨的意思。原先其實沒有"布薩"的意思,因為使用這個單字的婆羅門教是沒有出家眾的,只有在家眾,婆羅門的法師,也是以在家眾為主(以一個專門的階層,稱為婆羅門,是四種種姓之首,是接受大眾的供養。)。這一天,是婆羅門要守戒與祈福,舉行了火供儀式來祈禱神明庇佑。換句話說,其實守齋戒之日,是印度原來有的宗教習慣。
對出家人來講,那一天是僧團的自我檢討與批判的日子。但對在家人來講,印度宗教的習俗就是要到僧團那裡去請僧伽吃飯,那一天是宗教界的大日子,大家都會奉獻很多供品給婆羅門法師。佛教似乎也是沿此習俗下來的。
所以下次你想要查梵文單字,結果查不到,不要急,想想看,這個字也許就是佛教混和梵文,當然摩威梵英辭典就查不到了。有些時候,如果梵文辭典查不到的時候,也許巴利文辭典可能查得到。
以下是參考資料的來源:
【齋】(梵upoṣadha、upavāsa,巴uposatha、upavāsa)
清淨之意,謂懺悔罪障,或謂謹言慎行、齋戒沐浴。佛教未創之前,印度早已使用此語,佛教沿用後逐漸衍生成各種不同意義,如︰
(1)過午不食。《釋氏要覽》卷上(大正54•274a)︰「佛教以過中不食名齋。」
(2)在家信徒於六齋日(每月之一、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三十日)謹守八齋戒,過著近似出家的清淨生活。
(3)叢林中白天所食之米飯曰齋,又稱齋食。其後又轉指素食為齋。
此外,設齋食供養僧眾,謂之齋僧;齋僧之法會稱為齋會(如水陸大齋、千僧齋);寺院內之食堂稱為齋堂;令僧眾知道齋時之鼓稱為齋鼓;應食朝食時稱為開齋;食後稱為齋退或齋罷。信徒出資以素食宴請寺內大眾,謂之打齋。打齋之種類,依內容之優劣而有上堂齋、吉祥齋、如意齋等。
◎附︰J. Gernet著•耿昇譯《中國五至十世紀的寺院經濟》第五章(摘錄)
中國對於使他們獲福的「功德」的看法相當於各種性質的活動︰建築佛剎、寺院、藏聖骨的塔、鑄鐘和佛像、轉經、組織佛教節日等等。所有這一套宗教生活的中心是佛教道場,而其目的又是為了建築寺院或裝飾之。但其中也有一種表現為根本性的慈善活動,並為其它活動的模式,這就是「齋」。「齋」譯自梵文upoṣadha,作為一個印度字,它的最早意義是「淨化性的禁食」。然而,如果要指出此字義變化也並非無益。當然,我們完全知道,在守齋期或真正的守齋前後吃得最多。但是,在中國,尤其是齋供形成了農村宗教生活的主要事件,更為籠統地說,如果沒有齋會,村民之間就不會有社交生活。中國的具體作法促使此字的具體意義發生了變化,它在中國佛教中的長期沿用又證明了這種解釋。另外,佛教供齋的新穎性即出於此,並且最終證實了最早對「齋」字的用法。「齋」是素食,無論如何也要有禁忌,或者是禁食,因為在齋會上不吃肉。這種新鮮事物表現得非常引人注目,因為一直到那時為止,中國人的節日特點是大量食用羊肉、豬肉、雞肉、魚肉以及其它保存下來以備重大節日食用的豐富食品。非常有意義的是,中國和尚們在農村最早所作的努力,是為了在傳統節日中禁止食肉和宰殺牲畜。
為了正確研究供齋這一社交生活的特別時刻的意義,也可能應該努力作出一番設想︰在那些食物較少或很容易匱缺的地區,食品則具有更重要的價值。食品不僅僅是一種物質財富,因為一些思想和宗教原因也與對食物的消耗密切地聯繫在一起了。人們不單獨吃喝,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只有藉由家庭和村莊生活所確定的機會才大吃大喝。我們懷疑齋會的作法在中國佛教中起的中心作用。「齋」是受皈依而進入佛門的第一個行動,因為教理中的主要內容都與戒食肉有所聯繫,也就是有關轉生和因果報應的內容。「齋」也會引起世俗人和出家人之間的合作,使和尚們積極地參加世俗生活,甚至導致產生了作為中國大乘佛教典型特點之一的世俗人與出家人的混淆。最後,「齋」不僅僅是一種「聖餐」,按照中國一種可能是相當古老的傳統來看,供齋還會導致各位成員必須交納共同開支的份額。然而,這種份額具有宗教、經濟和準法律的形態和意義,它們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繫,而且正是由於對它們進行研究,才使我們於此費了更多的筆墨。
因此,「齋」出現於中國「佛教化」的伊始,它成了各類慈善活動的楷模。信徒和僧侶們的合作、在開支中分攤份額和互相競爭,所有這一切都形成了中國佛教生活中具有普[836.9]性和經常性的特點。但是,所涉及到的始終是城巿坊里中、或農村鄉鎮中的地方集團。供齋聚餐儀式會定期地加強各戶之間的友好聯繫,和信徒與僧侶之間的團結。當時人們應該牢記在心的就是這一共同性和地方性生活的基礎,即使是文獻中沒有強調這一點也罷。
在北魏時代洛陽的御里,三千餘家,自立巷寺。由於該寺位於魚巿附近,故時人謂為「魚龜寺」。
當荊州玉泉寺於公元六世紀末鑄鐘時,佛俗競相為這一功德供物。
但是,在這一基本輪廓之外,還應該補充其它一些內容。這其中還可能存在有各村莊或互為毗鄰的鄉鎮之間的競爭,當這種地方虛榮心一旦涉及到了節日、宗教性裝飾和建築物時,就成了一種不容忽視的心理學因素。
盧淵在他呈奏北魏高祖皇帝(471∼499)的一道表章中指出︰「臣又聞流言,關右之民,自比年以來,競設齋會,假稱豪貴,以相扇惑。顯然於眾坐之中,以謗朝廷。無上之心,莫此之甚。愚謂宜連懲絕,戮其魁帥。不爾懼成黃巾、赤眉之禍。」
這段文獻無意識地洩露了那種已擺脫了世俗政權控制的獨立的宗教生活可能會產生的政治牽連。我們由此而看到了這種宗教生活自發性的一例證和一種新的解釋因素;民間佛教進行顛覆破壞的意圖可以部分地解釋皇權對於它無法控制的宗教運動的仇視。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齋經》;《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一;《梵網經》卷下;《大智度論》卷十三;《俱舍論》卷十四;《[371.2]修百丈清規》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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