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皈依的兩個關鍵
修皈依的兩個關鍵
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
修皈依有兩個關鍵。第一是接受;第二是在接受之後,要憶念。像我常說的,實際上「我皈依」這句話有時有點兒具誤導性,儘管它仍是最好的表達。「我皈依」應當被理解成「我接受,我承認」。「我皈依法」是指我接受這個真理,我承認這個事實。什麼是真理?佛陀說:「所有和合事物皆無常」,就是說泡沫會破滅。當一個經濟學家接受這個事實——無論一個泡沫漂浮多久,它總會破滅的——這個人就已經從泡沫會永存的幻象中受到了保護。我接受我會死亡。我接受我的死亡會隨時到來,而不是「過一陣子才來」。
我給你們講皈依的重要性是源自一段經歷。我的一位來自香港的老朋友最近離世了。她叫作「明」。她很年輕,多年來飽受病痛的折磨。明和我一直在試著找解決的辦法——記得嗎,解決方案?各種辦法。藏藥、中醫、印度藥物、薈供、修法……但最後,我和她長談了一次,讓她接受吧。放棄掙扎求存,她必須面對死亡。我們談到皈依。同時,因為她的性格非常堅強和對佛法極為虔誠,她很輕易地接受了,而且她真的做到了。她將重點放在皈依的修行上。我不得不說,儘管我應當是在教導明,但看著她如何逝去,我必須坦承,我內心裡秘密地希望自己離世時可以像明一樣。如果我可以像她一樣地離去——充滿信心、對不確定性沒有絲毫的恐懼,我想我就可以算是有所成就了。有時候,最重要的就是最簡單的。難怪在所有佛教的修行中,第一件事就是皈依。這就是為什麼我昨天說,我修行了這麼多年,到最近才意識到,其實對我們所有的人來說——特別是初學者,同時也適用於資深的修行人——修皈依是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