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律-製素摻葷之罰則
此一行為,雖然是商業行為,但基本上是存心不良,一者素食者乃人之慧器,摻葷乃斷人慧器;二者必因圖利之關,或以口味吸引,或以成本考量等等,俱屬罪不容赦。因而冥府十殿職司靈魂投胎之本責以外,特列此罰責,將投胎之靈註銷其福祿。
凡有意製作素食食品,而將葷物摻雜,即削一福,若屬在世之人,則每一起心動念,削一祿。
凡因此購買之人,不知不罪,但製造者,每十件擔其業,削一祿。
凡已遂行之人,則專案登錄,每十件擔其業,削一祿,可以在其產品流通之際,累計累罰,若屬將要投胎者,則削三福五祿,再轉人身。
凡見此例,驚心懺悔,或勸化於人,可以復其福祿,每勸一人,得效則增一祿,每勸十人,不論有無其效,則增一祿。
此例罰責,雖非罪惡滔天,但在商無德,在行為傷人慧器,實有不該,深願世人有者速改,無者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