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本人邪淫懺悔錄
本人大海,男,37歲,回想小時候,13歲,第一次看了一部我該死,自此滿腦子就想這些色情圖像,不能自拔。
15歲因為惡緣的感召,我的初中同學帶我去家裡看了一部A片,回家後我又反覆看,又學會了可怕的手淫,一直到29歲也沒有斷除這個惡習,在這期間我做了很多下流齷蹉的事情,比如調戲女同學,找小姐(估計有幾百名),和女朋友和小姐做各種下流動作,不分場合,(酒店、家裡,車裡、電影院、茶樓,寺廟風景區等)花費了很多錢,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遭受了很大的損害,由於邪淫,25歲的時候我就出現陽痿,早洩現象,為了治療,竟然和朋友到外地繼續縱慾(給小姐錢讓其治療陽痿,著實可笑,可憐,可悲。)28歲,還得過性病(尿血),但是我仍不知悔改,樂此不疲,在這期間找了2位女朋友,導致其懷孕,墮胎4次,和老婆還墮胎2次,結婚以後,不知悔改,在外面包養情人,導致情人自殺(未遂),導致老婆痛苦不堪,對她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自此才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所幸遇到佛法,方才明理,決心痛改前非,但是身體由於長期縱慾,腎虛情況非常嚴重,出現虛胖,脾氣暴躁,渾身乏力,嗜睡,記憶力減退,過早白髮等症狀,自從學佛以後,知道了淫慾對身心的摧殘,便下定決心,戒除淫慾,開始發心很勇猛,戒除淫慾6年,身體逐漸恢復,身體不虛胖了,有力量了,眼睛有神了,記憶力也好了,白髮也一點點轉黑,家庭也很和樂。但是,在2012年底,單位聚會,多喝了點酒(期間很少飲酒),仗著酒性,又去找小姐(2位)沒發生實質的性行為,但是對我來說是破戒了,事後很懊悔,又重新發毒誓悔改,但是好景不長,我又在網絡上瀏覽色情網站,博客,美其名曰要度化這些被色慾污染的人,還暗自揣摩「不在欲中,豈能脫困」結果人沒有度化成功,倒把自己拖下水了,整天滿腦子淫穢思想,不能斷除,痛苦不堪。唉!自己的定力不夠,還是老老實實的遠離色情,遠離一切不道德的行為,待到自己成就後,再去幫助人吧,以上是我真實的個人人生經歷,回想以前錯誤已經鑄成,無可挽回,真心向以往我傷害過的女人,辜負過的女人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向我墮胎的嬰靈,真誠的懺悔,爸爸錯了,原諒爸爸。向我的祖先、父母、老師懺悔,我錯了,因為我的淫慾,害得大家跟我蒙羞,千言萬語不如一個行動,現在我就要斷除淫慾,和淫慾永遠說再見,今生乃至生生世世與淫慾絕緣!並以此帖,願社會大眾監督我,讓我能夠斷除這一惡習!也希望沉淪在慾海當中的男男女女,能夠以我為戒,萬勿走上這條可怕的不歸路
http://www.jiey.org/chrj/2014/0227/1855.html
15歲因為惡緣的感召,我的初中同學帶我去家裡看了一部A片,回家後我又反覆看,又學會了可怕的手淫,一直到29歲也沒有斷除這個惡習,在這期間我做了很多下流齷蹉的事情,比如調戲女同學,找小姐(估計有幾百名),和女朋友和小姐做各種下流動作,不分場合,(酒店、家裡,車裡、電影院、茶樓,寺廟風景區等)花費了很多錢,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遭受了很大的損害,由於邪淫,25歲的時候我就出現陽痿,早洩現象,為了治療,竟然和朋友到外地繼續縱慾(給小姐錢讓其治療陽痿,著實可笑,可憐,可悲。)28歲,還得過性病(尿血),但是我仍不知悔改,樂此不疲,在這期間找了2位女朋友,導致其懷孕,墮胎4次,和老婆還墮胎2次,結婚以後,不知悔改,在外面包養情人,導致情人自殺(未遂),導致老婆痛苦不堪,對她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自此才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所幸遇到佛法,方才明理,決心痛改前非,但是身體由於長期縱慾,腎虛情況非常嚴重,出現虛胖,脾氣暴躁,渾身乏力,嗜睡,記憶力減退,過早白髮等症狀,自從學佛以後,知道了淫慾對身心的摧殘,便下定決心,戒除淫慾,開始發心很勇猛,戒除淫慾6年,身體逐漸恢復,身體不虛胖了,有力量了,眼睛有神了,記憶力也好了,白髮也一點點轉黑,家庭也很和樂。但是,在2012年底,單位聚會,多喝了點酒(期間很少飲酒),仗著酒性,又去找小姐(2位)沒發生實質的性行為,但是對我來說是破戒了,事後很懊悔,又重新發毒誓悔改,但是好景不長,我又在網絡上瀏覽色情網站,博客,美其名曰要度化這些被色慾污染的人,還暗自揣摩「不在欲中,豈能脫困」結果人沒有度化成功,倒把自己拖下水了,整天滿腦子淫穢思想,不能斷除,痛苦不堪。唉!自己的定力不夠,還是老老實實的遠離色情,遠離一切不道德的行為,待到自己成就後,再去幫助人吧,以上是我真實的個人人生經歷,回想以前錯誤已經鑄成,無可挽回,真心向以往我傷害過的女人,辜負過的女人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向我墮胎的嬰靈,真誠的懺悔,爸爸錯了,原諒爸爸。向我的祖先、父母、老師懺悔,我錯了,因為我的淫慾,害得大家跟我蒙羞,千言萬語不如一個行動,現在我就要斷除淫慾,和淫慾永遠說再見,今生乃至生生世世與淫慾絕緣!並以此帖,願社會大眾監督我,讓我能夠斷除這一惡習!也希望沉淪在慾海當中的男男女女,能夠以我為戒,萬勿走上這條可怕的不歸路
http://www.jiey.org/chrj/2014/0227/1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