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灣人傾向親日而朝鮮人傾向反日?這個問題應該改為:為什麼朝鮮人反抗日本的殖民統治,而台灣人有相當部分願意當日本的「狗腿」?
從1895年日本殖民台灣開始施行軍政,由台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大權,「軍令」成為治理台灣的法源,其後改為律令立法而推行「警察政治」,但是「總督獨裁」體制一直沒變。日本統治朝鮮的最初10年(1910-1919年),是由朝鮮總督府推行「憲兵警察政治」,警察統合了憲兵與警察官,由憲兵司令官兼任警務總監,第一任警務總監就是由憲兵司令官明石元二郎兼任,明石還於1918年轉任第七任台灣武官總督。
朝鮮在這時期稱為「武斷政治」,殖民統治的方式台灣與朝鮮沒有兩樣,維持封建的笞刑,否定自主的團體、廢止言論機關,貫穿著軍政的性質。總督府的政策,不論在台灣或朝鮮,始終以日本帝國為本位,不斷地剝削和壓迫殖民地民眾的生活。例如在朝鮮以「土地調查事業」為名目,讓日本人容易佔有和投資朝鮮的土地,制定「會社令」統制企業,讓日本人的壟斷資本容易滲透、培育於朝鮮。日本又以國內的米不足為理由,在台灣和朝鮮推行產米增殖計畫,移出日本,可是一旦與日本的農產發生競爭,就立刻停止增殖計畫。
在第一次大戰期間,日本的殖民政策從傾銷本國商品、榨取殖民地糧食原料,過渡到對殖民地的投資,日本的獨佔資本快速地侵入朝鮮半島,企圖由資本輸出完成殖民地經濟圈。然而,朝鮮人在1919年掀起三一獨立運動的反日怒潮,台灣受其影響,趁一次大戰後有利的國際條件,開始展開台灣的民族運動。
對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台灣的文化協會等民族運動雖稱為「非武裝抗日」,到了1920年代後期受挫折之後,台灣多數的領導階級已經放棄抵抗,接受日本統治的事實,而讓日本可以不必顧慮殖民地人民的意見,也不必讓台灣人參與地方自治。
相對的,朝鮮在1919年三一獨立運動之後,日本從「武斷政治」改為「文化政治」,但是日本統治者更形強化警察力,朝鮮人的反日感情越趨激烈。特別是1923年9月日本關東大地震災難時,傳布「朝鮮人放火」、「朝鮮人將毒藥投井」的謠言,日本政府又加以煽動嫁禍,結果從9月1日起有約21000人到6000餘的朝鮮人遭受慘殺。為了緩和朝鮮人的不滿情緒,日本統治者即使是假裝,也要雇用較多數的朝鮮人到總督府或地方的行政機關服務。這是以「同化主義」的名目,否定朝鮮人的自治,但是這欺騙不了朝鮮人的眼睛,朝鮮人一直不斷地興起反日暗殺事件,而日方也以白色恐怖(鎮壓terror)報復。朝鮮人的反抗,得到較多的政治自由,台灣地主的「狗腿」拍日本人馬屁,讓許多台灣人變成「經濟動物」(economic animal),失去了政治自由也不打緊,只要追求經濟利益就好,而喪失了民族氣節。
台灣、朝鮮與日本的地理位置不同,跟大陸的民族連帶關係不一樣,日本也就有不同的限制對策:怕台灣的民族運動受中國大陸影響而限制台灣人渡海到大陸,怕朝鮮的民族運動波及國內而限制朝鮮人渡海到日本。但是日本的殖民政策是隨機改變的,到了戰爭時期日本人的勞力不足時,又改為徵用台灣人為「軍伕」到中國大陸或南洋各地,另一方面,朝鮮人則被強制拉夫到日本去開礦山或建築軍需工廠等,稱為「朝鮮人強制連行」。日本的侵略戰爭到了後期,將殖民地朝鮮建設為「大陸兵站基地」,台灣建設為「南進基地」,從而將朝鮮設計南韓為農業中心、北韓為軍需工業的基地,這種殖民地時代的遺制,成為戰後南北韓分裂的種子,同樣的,台灣與大陸分斷的政策,割斷了台灣與中國大陸的歷史文化關係。
台灣的地主比朝鮮人狡猾得多
台灣的中小地主,在當初20年的殖民地戰爭時,被日本憲警慘殺殆盡。據台灣抗日史研究者從日本官方資料『台灣憲兵隊史』、『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的記載估計,台灣人慘遭屠戮總數約近40萬人。抵抗日本的地主被慘殺殆盡之後,剩下活命的地主,必須先學會與日方妥協,學習如何迎合日本統治者的技巧,狡猾地從中謀利。
據板橋林家大地主林衡道的證言,台灣光復以後有很多地主欺騙國民政府,說他的土地被日本人徵收,受害很大。其實日本統治時代徵收土地,大家都很高興,因為徵收一點土地而徵收代價不高,但是不論興建學校、神社、公路、鐵路、機場,其餘未被徵收的土地價格立即隨之高漲數倍,地主坐在家裡就能發財,這也是有這麼多人懷念日治時代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