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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蕾莎修女生於1910 年8月26日,12歲時,她立志當修女。 19歲時她進入修道院,被命名為德蕾莎修女。後來她被派往印度。
德蕾莎修女18歲就來到印度,之後就再沒有離開那裡。 1952年夏,為窮人找到愛與尊嚴,她在印度加爾各答建立“垂死者之家”。
一個18歲的姑娘,自己都居無定所,而她每天做的事,就是推著小車在垃圾堆裡、水溝裡、教堂門口、公共建築的台階上,去揀回那些奄奄一息的病人、被遺棄的嬰孩、垂死的老人,然後到處去找吃的餵他們,找藥給他們治病,求醫生來幫助他們……
許多人親眼看見德蕾莎修女從水溝裡抱起被蛆吃掉一條腿的乞丐,看見她把額頭貼在瀕死的病人的臉上,看見她從一條狗的嘴裡搶下還在哭叫的嬰兒,看見她把愛滋病患者緊緊地摟在懷裡,告訴他:耶穌愛你,他在天上等你……
1979年,德蕾莎修女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她身穿一件只值一美元的印度紗麗走上了領獎台。不論是和總統會面還是服侍窮人,她都穿著這件衣服,她沒有別的衣服。台下坐著珠光寶氣、身份顯赫的貴人,她視而不見,她的眼中只有窮人。台下立刻鴉雀無聲。
“這個榮譽,我個人不配,我是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窮人、病人和孤獨的人來領獎的,因為我相信,你們願意藉著頒獎給我,而承認窮人也有尊嚴。”德蕾莎修女這樣說。
以窮人的名義領獎,是因為她一生都以窮人的名義活著。
當她知道諾貝爾獎頒獎大會的宴席要花7000美金時,她懇求大會主席取消宴席,她說:“你們用這些錢只宴請135人,而這筆錢夠15000人吃一天。”宴會被取消了,修女拿到這筆錢,同時還拿到了40萬瑞幣的捐款。那個被所有人仰慕的諾貝爾獎牌也被她賣掉了,所得售款連同獎金全部獻給了窮人。對她來說,那些獎牌如果不變成錢為窮人服務就一錢不值。
從1928年德蕾莎修女隻身到印度到1980年,她的同工超過了13.9萬,分佈於全世界。她的同工沒有任何待遇,連證件都沒有,他們不需要這些東西,他們唯一要做的就是犧牲和奉獻。
她創建的仁愛傳教修女會有4億多美金的資產。但是,她一生卻堅守貧困,她住的地方只有兩樣電器:電燈和電話。她的全部財產是一尊耶穌像、3套衣服、一雙涼鞋。她努力要使自己成為窮人,為了服務最窮的人,她的修士、修女們都要把自己變成窮人,只有如此,被他們服務的窮人才會感到尊嚴。在她看來,給予愛和尊嚴比給予食物和衣服更為重要。
她在全世界的127個國家有600多個分支機構,她用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在全世界發展慈善機構,僅在1960年一年內,她就在印度建起了26所收容中心和兒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