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淺釋
上宣下化老和尚講述
第二十三章.妻子甚獄
【佛言。人系於妻子捨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於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第二十三章,這說明了人的妻、子和房子,把人都埋葬在裡邊了。這種的埋葬比牢獄還厲害,所以人應該遠離這種東西,應該知道它的厲害。
【佛言,人系於妻子、捨宅】所以佛說,人被妻、子綁住了。系於妻、子,就是被他們綁住;房子也都把人綁住了。所以說,在家人有這三大件在身上,天天都披枷戴鎖的。這個“枷”就是家庭的“家”,有家庭就像戴枷似的。枷是木頭做的,把它戴到頭上一鎖上,你沒有法子拿得下來的,這就叫枷。戴枷,人犯罪了就戴這個枷;有了這個家,人就被枷住了。好像我們有一些居士有家,行動就不自由,想到天上去,也去不了;想到地下去,也去不了,就在家裡枷住了,這就是系於妻子,做什麼都不方便。有小孩子,這叫“手捧子”,手上戴著那個刑具,行動也不方便,這叫手捧子。有父母,就像腳上戴那個腳鐐子。有家庭的人都有這三大件,所以這叫系於妻子。這系就是被它綁上了,被妻子綁上了,被捨宅綁上了,就是有棟房子也放不下,這也是被綁上了。【甚於牢獄】所以這妻、子和房子,也就是人生的一個牢獄。
【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坐牢還有坐完了的時候,對妻子呢,就不想遠離,無遠離之念,就算想離開,也不是真的。好像人說:“要出家!要出家!”要出家就出了!講它干什麼?這就是因為沒有遠離之念,所以就這麼唱唱歌而已。
【情愛於色,豈憚驅馳】對於情、愛和女色,就不怕被它所驅馳,不怕被情愛和色來支配,所以說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雖然就好像在老虎的口裡一樣,但是寧可被老虎吃了,也心甘情願。
【投泥自溺,故曰凡夫】就好像投到泥裡頭,自己把自己淹沒了,所以才叫做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你若過得去這個門,什麼門呢?就是情欲、情愛和色這個門,與妻、子、房捨這個門。你若能透過去,那就是過關了,這就是一個出塵的阿羅漢,或者可以說是一個要證果的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