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一直都是維護一個國家安寧的根本,在古代,有數千上萬種懲罰,腰斬、車裂、千刀萬剮等等都是非常惡毒的酷刑,每一種刑罰都叫人死前飽受極大的痛苦。但是,在數千上萬種刑罰中,有一種特別的刑罰叫做「吞金」。
何為「吞金」,顧名思義,就是將金子吞入人體,一般是一種用於讓人自盡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不是一般的自盡,使用「吞金」而死的人都是在極盡折磨下死亡。
在現代的醫學研究記錄中,純度很高的金子是沒有毒性的,只是在落後的封建時代,金屬提純技術較差,從金礦中提取的金子純度不夠,裡面還摻雜著諸多有毒物質,其中就包含水銀。另外,到了秦漢時期,黃銅也被當作黃金,所以才有了黃金等於兩千兩的說法,所以有可能古人「吞金」自殺吞下去的是黃銅,黃銅吞食過量會導致腎衰竭。純度不夠的黃金含有水銀,水銀本身就是劇毒,吃下去會導致死得更快
但是,「吞金」其實並不是用它含有的有毒物質,而是它的重量。黃金的比重比較大,吞入人體後,就會逐漸下墜,壓迫腸道等器官,而且無法自然排出體外,只能手術取出。
試想一下,一個人的身體裡面有一塊下墜的重物,不斷的壓迫身體中的器官,這個時候,多少人能一直承受下去。從最開始的一點痛苦到後面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盡痛不欲生的折磨而死。
歷史記載了,很多人都是「吞金」自殺,例如,明朝宦官張敏,為了保護年輕的明孝宗,害怕敵人的報復,選擇吞金自殺。清朝末年,有一位軍中首領名叫戴宗騫,他在1895年因抵抗日本軍隊,最後失敗而「吞金」自殺,這樣的人在歷史上不在少數,就不一一列舉了,他們都是因吞金而死。
「吞金」自殺並不是一種好方法,更多用於懲罰囚犯。古人如果想自殺,為什麼不用一種更簡單的方式來自殺呢?比方說,上吊,跳河,喝毒酒等等都可以。是在搞不明白那些用「吞金」這種方式自盡的人是咋想的?死了都要浪費錢,窮人估計想「吞金」自殺都沒有金子。
至少到目前為止,吞金自殺已經不可能了。冶煉技術的發展和醫療技術的發展都使這種死亡方式遠離我們,尤其是醫療的發展。即使你把很多黃金吞進肚子裡,仍然可以讓你活蹦亂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