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安士全書中殘殺動物因果事例
清朝康熙年間,鎮江有個叫凌楷的人。
鄰村有條惡狗經常咬人。他就把狗誘進一條夾弄中,斷絕後路,準備把狗堵在裡面餓死,以絕後患。
過了十天,打開一看,狗還沒死。竟搖著尾巴出來了。但已不再咬人。再看夾弄中的一堆土,被狗吃了近一半。狗餓極了,以土為食。
不久狗就死了。狗死的當晚,凌楷夢見自己來到一所府堂。裡面並排坐著兩個人。綠衣人說:不仁慈的人怎麼處理?紅衣人答:必須以十倍償還。然後叫官吏把凌楷領至後門,進了一個園子。園內梅花盛開,梅樹下有個金魚缸,缸里浮著一條死魚。官吏說:獄字偏旁是犬字,你知道嗎,十年後當驗。
凌楷醒來。百思不解。後來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誣陷關進監獄。見到獄中梅花正開,梅樹下有條死魚漂在魚缸里。猶如當年夢中所見。當時他在獄中被絕糧七日,餓得只剩一口氣。共關了一百天才被釋放。正好符合夢中官吏說十倍償還。
評:業力不可思議,如是因,感如是果,絲毫不差。十年前就有預兆,後來果然這樣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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