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論孝道
一、孝圓攝世出世間善法
孝之為道,其大無外。一切諸善,無不彌綸。
——《增廣卷四·循陔小築發隱記》
孝之一字,局於事親。通而論之,凡於理於心,能不違悖,均名為孝。否則,均為不孝。學者必須通局兼修,方可名為盡孝。
——《續編卷上·復嶧縣宋慧湛居士書》
推極而論,舉凡六度萬行,無非孝道擴充。
——《佛教以孝為本論》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父母與我,實為一體。我愛自身,應孝父母,能不辱身,便是榮親。
——《三編卷四·德育啟蒙·孝親》
孝之為道,其大無外。欲令全備,非世法佛法一肩擔荷不可。世法必須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佛法必須戒殺護生,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以此自行,復以化他。必使內而家庭,外而社會,一切同人,同修此法,以期現生即了生死。佛法法門無量。
——《三編卷二·復尹全孝居士書一》
由上可見,孝圓攝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根據印祖開示舉其大端如下:
1、孝心即是菩提心
令嚴臨終,神識清爽,念佛而逝,可生西方。然無論已生未生,為人子者,固當常為禮拜持誦。以期未往生,則即得往生,已往生,則高增品位。又此之禮誦,非特有益於亡人,實有大益於存者。以以孝親之心而禮誦,較彼專為自己禮誦者,功德更大,以孝心即是菩提心故也。
——《續編卷上·復楊慧昌居士書三》
但願汝昆弟與闔家眷屬,認真為汝母念佛,不但令母親得益,實則比自己念佛之功德更大。佛所以教人,凡誦經、持咒、念佛、作諸功德,皆為法界眾生迴向。平時尚為無干涉之法界眾生迴向,況母歿而不至心為母念佛乎?以能為一切眾生迴向,即與佛菩提誓願相合,如一滴水,投於大海,即與大海同其深廣。如未到海,則勿道一滴,即長江大河,固與大海天地懸殊也。是知凡施於親,及一切人者,皆屬自培自福耳。知此義,有孝心者,孝心更加增長,無孝心者,亦當發起孝心。
——《增廣卷二·復周孟由昆弟書》
又須以淨土法門利益勸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若能信受奉行,臨命終時,定得往生。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聖,了生脫死,高預海會,親炙彌陀,直至成佛而後已。世間之孝,孰能與此等者?又若能以此普告同人,令彼各各父母,皆得往生。則化功歸己,而親與自己之蓮品,更當高增位次矣。《詩》云:「孝子不匱,永錫爾類。」欲孝其親者,宜深思而力行之。
——《增廣卷一·復鄧伯誠居士書二》
當知汝以孝心報恩心,為柴老太夫人念,比專為己念功德更大。是以要人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迴向。況受大恩之老太夫人乎。汝能隨類以推,則亦可隨機導引矣。
——《三編卷三·復溫光熹居士書一》
2、孝養父母屬於淨業三福
當知孝順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乃往生正因。宜隨王虛中、周安士、彭尺木三先生,則不愧為佛弟子矣。
——《增廣卷二·復周群錚居士書四》
3、戒殺吃素護生為孝
至於論孝,則遍該六道,窮盡未來,故《梵網》、《楞伽》等經,皆令生孝順心、慈悲心,戒殺放生。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皆於無量劫來,輪迴六道,各各互為父母、兄弟、妻子、朋友。言念及此,理宜令其得所,誰忍以口腹之慾,戕害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乎?況既造殺業,必受殺報,誰肯以暫時口腹之慾,於未來世,常被彼所殺所食之眾生,一一殺而食之乎?而況近來刀兵大劫,慘不忍言,其因皆由殺生食肉之所致也。人能各依佛法,戒殺護生,吃素念佛,不作殺因,自無殺果,何難勝殘去殺,以成郅治。由世道太平,而父母、兄弟、妻子、朋友之倫,方得各樂天常,各盡義分,而無遺憾,方合佛說孝順心、慈悲心之本旨。由是言之,佛之教孝也,遠且大矣。
——《增廣卷三·佛川敦本學校緣起序》
4、不邪淫為孝
《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當生孝順心、慈悲心」。如是則尚保護扶持之不暇,何可以起惡劣心,而欲污辱乎?明有一生患淫,不能自制,問於王龍溪。龍溪曰:「譬如有人謂汝曰:‘此中有名妓,汝可搴幃就之。’汝從其言,則汝母女姊妹也。汝此時一片淫心,還息否?」曰:「息矣。」龍溪曰:「然則淫本是空,汝自認做真耳。」人果肯將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視之,則不但淫慾惡念無由而生,而生死輪迴,亦當由茲頓出矣。
——《增廣卷三·〈不可錄〉敦倫理序》
5、依教奉行,方名為孝
光惟佛教以孝為本。故《梵網經》云:「孝名為戒,亦名制止」,「孝順至道之法」。夫依教奉行,方名為孝。能依教奉行,則凡佛所得者,己悉得之。則即煩惱以成菩提,即生死以證涅槃。方可不辜佛化,不負己靈,為出格之丈夫,作如來之真子矣。若不依教奉行,則袈裟之下,失卻人身,三途惡道之苦,窮劫未能盡說也。願受戒諸佛子,各各勉旃。
——《增廣卷三·揚州普照寺同戒錄序》
6、報親恩而揚親德為孝
慶澤述其母之心行大略,祈餘發揮,以為世勸。噫!人子揚親之德,固為分所應爾。然揚親之德,而不修德慎行,則更甚於誣親以惡,故《孝經》以「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為孝之終。如孔孟等,未見敘述父母之德,而天下後世,無不尊其父為聖父,母為聖母。欲表彰親德者,不可不知。世孝如此,可謂極矣,而於親之靈識,無大裨益。若以佛法論,親在則諭親於道,俾其返迷歸悟,背塵合覺,信願念佛,求生西方。親沒則志誠念佛,為親迴向,設祭待客,概不用葷,庶可令親未往生則即得往生,已往生則高陞蓮品,此固如來普度眾生,令複本具佛性之要道。人子欲報親恩而揚親德者,當終身奉行而廣為化導,其利益唯佛能知,非語言文字所能形容也已。
——《增廣卷四·孫母林夫人事實發隱》
7、勸親往生方為真孝
為人子者,當以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道勸親。令親於此生中,即得高預蓮池海會,親炙彌陀世尊。使與彌陀世尊,同其壽量光明。其為孝也,方為真孝。至於傳佈親之行實,雖為孝行之一,曷若自行化他,普令見聞同修淨業,同生淨土,同證無生,以至同成覺道之為愈乎。
——《三編卷四·甘肅定西縣郭公子固暨德配馮孺人事略題辭》
二、導父母往生西方淨土成佛為孝之極致,功德極大無比能成就親生西方,即是成就親作佛,其功德極大無比。
——《續編卷上·致高契理居士書》
但宜勖諸子女媳等,以成就母往生之志為孝。認真代母念佛,俾蓮品轉高,華開轉速以盡孝。切勿徒效世人作無益以害有益也。
——《增廣卷二·復黃涵之居士書二》
既囑兒媳女輩早晚靈前多念佛,閣下當開示彼等,祈以妥親之神識,為孝之極致。即真實往生,亦須志誠念佛,以祈蓮品高陞,無生速證,以各盡孝思。此雖為利亡者,實則令兒女媳輩同種善根也。孫之能念者,亦令隨之而念。
——《增廣卷二·復黃涵之居士書三》
今閣下欲生西方了生死,但當願高曾祖父母等神識,仗自己自行化他修持淨業之力,即蒙佛慈接引往生,則可謂大孝尊親。其不絕先祖祀,及復祖業等,皆世間凡情所共知見之淺近境界也。
——《增廣卷一·復高邵麟居士書一》
二位令親在堂,宜以淨土法門,感應事蹟,常時解說,令其發歡喜心,信受奉行。若不以此為孝,則縱能盡世之所謂孝者,究竟於親有何利益?大禹,大聖人也,不救於鯀之神化為黃能(音乃平聲,即三足鱉),入於羽淵。觀此,可不惕然驚,憬然悟,以求導親之神,高預海會,親炙彌陀,以證夫即心本具之無量光壽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