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念佛不是看我們的感動體驗
《列子•周穆王篇》裡有一段描寫心情的故事:
我們念佛也是一樣,要以經典所講的教理,作為我們往生的憑據。而不是看我們的感動、體驗,因為這些都是無常的。
所以,淨土宗傳承祖師解釋第十八願時,都把「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解釋為「稱名」,或者「下至十聲」、「願生我國,下至十聲。」、「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這就非常具體。
我們只要依據稱名,而不依據我們的內心,這就可靠了。因為,如此一來,一般人全都能夠做得到。如果要以我們自己內心的領悟、體悟、感受、感覺乃至體驗作標準的話,那就不能普遍,不一定每個人都做得到。那麼,動物、小孩、愚鈍的人、老人、臨終的人怎麼能往生呢?就不能往生了。
反之,如果解釋為「稱名」、「專稱彌陀佛名」,那就非常容易,所有眾生都能做得到。
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往生的條件,就是稱念他的名號。所以《觀經》說:「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
彌陀的光明名號、名號光明是攝取念佛的眾生,也唯有念佛的眾生,才在彌陀的光明名號的攝取當中,修其他法門就不在名號攝取當中。因為其他行門跟彌陀的名號、光明是不相應的。
恭錄自 慧淨法師講述《第十八願善導釋》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23/12/15 下午 04:11:31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