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第十二回 三世因果惡證5
第十二回 三世因果惡證5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 降(丁巳年六月十五日乩筆)
聖示:語云:「説人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世間甚多好説人是非者,甚至無中生有,搬弄是非害人不淺,如此不修口德之人,定有惡報應,豈可不慎乎哉。是故孔老夫子曰:「三緘其口」。戒人不可說人是非者也。吾今夜述一實人實事之因果報應,以儆世之好說是非者。
出生於台灣台中縣曾某之女,一生成啞巴。俗語說:「盲者精,啞巴靈」,但曾女,生成啞巴而不靈,年約二十尚不知廉恥,穿衣服不整,與癡人無異,飢不知食,渴不知飲,年至二十七歲而病亡,實是一可憐之人也。查曾女為何生成啞巴而不靈也?
蓋其前世不修口德,好說是非之果報也。
曾女二世乃出生於台北李家之子,時為遜清同治元年,年甫五歲,父母相繼而亡靠其祖母養育成人,因家貧而未讀書,但李某生性聰明,為求生計,乃在某工廠為工人,每月所得工資,聊堪奉養祖母。
李某雖未讀書,但善於應酬,尤其見於廠東更善於奉承,故頗受廠東青睬。日月如梭,轉瞬已有六年之光陰,亦已娶妻生子,建立了小家庭,不幸祖母去世,承蒙東翁之濟助,而楚楚為祖母料理喪事。
李某既受東翁汪某之濟助,本因知恩報本,奈李某性好說人是非,適汪妻蔡氏,為因小事而發生夫妻反目,時常回娘家,李某竟乘蔡氏不在,而向東翁搬弄是非,說蔡氏如何不修婦德,如何不儉約,如此火上添油,致使汪某更加厭惡乃妻。
李某又一方面,到蔡家向蔡氏捏造是非,說汪某有外遇,金屋藏嬌等等,蔡氏亦信以為真,更加對乃夫不予信任,雖經父母敦促其回夫家,而蔡氏已心灰意冷,無意重圓舊夢,終至夫妻離異。
可憐汪某夫妻,受李某搬弄是非,而不加以審查,竟將好好家庭,弄到如此地步。實乃人生一大不幸之事也。
但李某所作虧心事,已被三尸神呈報上天,削減其陽壽與應享之陽福。俗云:「成人婚事福無窮,折人婚事萬世貧」,李某為討東翁汪某之好,竟然搬弄是非,拆散汪某夫妻之緣。因此受上天之譴責,自此李某時常罹病,一臥病塌就二十餘天,可謂一年之中,臥病將近半年,無法工作,又兼東翁汪某悔信李某之言,而將家庭弄到如此地步,乃將李某革職。
李某既無工作,又兼時常抱病,雖身邊小有積蓄,亦因坐食山空,何況每日須要醫藥費,因此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年至三十九歲憂病而亡。魂到冥府,受冥王譴責,除受拔舌之刑外,並判給轉世為曾女,生成啞巴,以罰其多說是非之過,真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
若論其第一世,乃出生於乾隆時代,家住錢塘縣,姓楊名平,乃一凡夫走卒也。娶妻白氏,膝下有兩男三女,均靠其勞工,以維生計。其長女名惠珠,已二八年華,雖無沈魚落雁之姿,但亦有幾分姿色,楊平夫婦,因迫於生計,竟將惠珠,賣入煙花為娼,所得一筆身價,擬移作經商之資本,豈知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楊某自得到賣女為娼之款後,被人引誘入賭場,呼盧喝雉,自此不務正業,未幾竟將一筆賣女為娼之款,全部輸在賭塲,因此引起夫妻吵鬧不休,家境更加困苦。
其妻白氏,不得不又將次女賣給王員外為婢,以維生計。楊平染上賭癮,每日只思賭博,不務正業,遊手好閒,既知白氏將次女賣給王員外為婢,為欲取款為賭本,時常與白氏發生衝突,因而夫妻反目不睦,後因嗜賭而作小偷,被官府捕獲入獄,可謂賭之害人不淺也。
楊平出獄後,雖有悔過之意,欲求謀生,奈何世人皆知其為人,均不願雇用,致憂鬱成疾而亡,年僅四十九歲。
由上述之三世因果報應,可知人生在世,應善為修身立德,切不可作出虧心事,否則,作孽自有孽報,豈可不慎哉!願世人應了悟因果循環報應之理,近報在本身,遠報後世,及累及子孫遭殃也。有詩為證,詩曰:
「報應循環不可移,心田種德勿偏為;
有因有果君知否,此理明明信莫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