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國興/輔大學輔中心老師
池仲玉小姐 整理
目前社會上已形成志工服務社會大眾的風氣,這是非常好的,站在心理衛生的角度上來看,幫助別人時,我們也許不必花一分錢,但是卻可以讓他人在一段時間之後,獲得心靈上的安慰、平靜、舒解苦惱。在與對方談話之後,可能心中一些心結是可以被解開的。只是要助人的時候,我們也常會不知道該怎麼做,效果如何也不知道。當我們在心理衛生中心工作時,別人稱呼我為「老師」,後來我到學校教書,實際上比較,「老師」和「助人者」這二者的角色是一樣的嗎?在學校當「老師」時,別人把我當成一個專家,要傳授知識,『我講的是對的,你們一定要聽』,可是雖然我很賣力的在「教」,可是學生卻在打瞌睡,或一臉狐疑的離開,一點也沒反應。我感覺不錯,我把自己懂的專業知識該教的都說了,但是學生們不見得喜歡。顯然我們之間溝通的管道有些問題。我所想要告訴他們的,他們不一定有興趣,而他們真正想要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所以也可能沒有告訴他們。所以在這種狀況下,形成一個人唱獨角戲的樣子,我也不見得喜歡我所講的東西。又因為我是「老師」,他們可能害怕問我一些問題;或者是勉強接收我所講的,因為「我要考試」,抗,或不理我。若是以這種情形做一個「助人者」就大有問題了。如果別人有需要來找我求助,但是我若不知道他的問題、需要是什麼,那如何能夠幫助他呢?從我的工作經驗中,我發現身為一個心理衛生的輔導員,並非解答他人的問題,而是使求助者在其面臨生活困境的時候,能夠有個「可以商量的對象」,讓求助者覺得心情放寬一點,找到自己可能的出路;也使求助者了解到自己並非是「孤軍奮戰」的,彷彿有人能夠了解你的辛苦。如果要達到這樣的效果,那助人的輔導員所要付出的,可能要比「老師」更多!助人者要能站在對方的立場,試著去了解對方的困境,這一點在心理治療的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也只有先達到「了解對方」的情形,後面的過程才能繼續下去,助人者必需真正看到對方「需要」的是什麼,又該提供什麼樣的協助。
現在我舉個例子:有位中年的銀行家,他不論是在事業、家庭各方面都是頗令人佩服的,可是他十七、十八歲的女兒卻不那麼賞識父親,因為這位銀行家出於愛心對女兒的管教嚴格,因此青春期的女兒常常反抗而形成親子衝突。雖然有許多人幫忙勸這對父女,但都無法改善他們之間的關係。後來有位朋友介紹這位銀行家和心理衛生工作的輔導員談談。輔導員告訴他,對女兒的管教方式太過於限制孩子了,應該讓這青春期的女兒能夠更獨立自主些,但是父親卻認為自己是為了女兒好,為了社會、和輔導員爭論不休。直到有位輔導員和他談到事業上的成就,這位銀行家提到他自己是從其父親那裡學習到謹慎、負責、不輕易受人誘惑的堅毅個性,因此在事業上才會有很好的表現。輔導員於是告訴他,他的女兒似乎也從他身上學習到了這謹慎小心的優點,也是十分有原則的行事,相信她也是不容易受騙的。父親聽了這些話之後回家再仔細觀察,果然發現在女兒身上也看到了這些特點。只是父女倆人年齡不同,各有各的看法與堅持,這兩人互動關係中產生一些磨擦本來是很平常的事,不必追究誰對誰錯。但是這位輔導員運用了巧妙的另一種方式,去幫助這位父親看到:「女兒長大了」,這在溝通說服上本來就比較麻煩,但是她不是天生為反抗而反抗,她的固執本身另有其好處,只要溝通得當,她也並不見得一定要反抗。同樣的這位銀行家也是很有原則的,不會輕易的被說服,但是輔導員幫助他,用不一樣的眼光來重新看待同一件事,和心情也會不一樣。這時同一件事會變成「比較有希望」的,而不再是「困難處理」的。這個故事,可以當作一個助人的很好的範例。
在我工作的經驗中,遇到許多的求救者,他們的狀況有幾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