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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施物
布施物的種類有三:財施、法施、無畏施。其中財施又分內財、外財。三施之中,又以法施最勝。何以故?《金光明最勝王經》云:「(1)法施兼利自他,財施不爾。(2)法施能令眾生出於三界,財施之福不出欲界。(3)法施能淨法身,財施但唯增長於色。(4)法施無窮,財施有盡。(5)法施能斷無明,財施唯伏貪愛。」
三施具足例一: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普薩普門品》經云:「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為何說是受此「法施」而非「財施」呢?無盡意菩薩的舉止,不但符合財施,且由於向世尊請法,及讚嘆觀世音菩薩故,讓與會的大眾生起恭敬之心,令一切於法有怖畏狐疑者,悉令除盡,令其心堅固不動,故亦具足了法施、無畏施。
三施具足例二: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中云:「諸余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一切有漏善法中,無有能比放生之功德大。以何故?以物買命為財施;令所放的生命暫時解脫殺厄為無畏施;再加上放生時念佛號、心咒加持為法施。
二、施者、受者
《大智度論》中指出了,布施者分別取捨福田之情形:
(1)悲心多者先施貧窮惡人。作是念種福田中果報雖大。憐愍眾生故先利貧者。如是田雖不良。以慈悲心得大果報。
(2)分別心多者作是念。諸佛有無量功德故應先供養。以分別諸法取著佛身故心小。其心雖小福田良故功德亦大。
(3)又菩薩得無生忍法平等無差。…若得諸法實相。入般若波羅蜜方便力中。心得自在。二事俱行。慈愍眾生。又視皆如佛。如是等菩薩隨因緣行布施。
聖嚴法師云:「佛將福業的對象分為八類,稱為八福田,那就是:佛、聖人、和尚、阿闍梨、僧寶、父、母、病人。在這八種福田之中,在家居士應當首重父母,其次是佛、聖人等,不供養父母而來供養三寶,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又《梵網經》云:「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供養三寶當然要緊,但救濟因貧病而於死生邊緣者,尤其要緊。故平時供養除了父母外,當以供養三寶為第一;遇到特殊情況,則當以濟困扶厄為第一」。
三、三輪體空、善作迴向
《大智度論》云:「施物雖同,福德多少隨心優劣。…良田雖復得福多,而不如心;所以者何?心為內主,田是外事故。或時布施之福在於福田…當知大福從良田生。若大中之上三事都具。心、物、福田三事皆妙。」
《大智度論》云:「云何菩薩布施時攝諸無漏法。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住無漏心布施。於無漏心中不見相。所謂誰施誰受所施何物。以是無相心無漏心。斷愛斷慳貪心而行布施。是時不見布施」。
地藏本願經講記(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云:「如是善事。但能回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受上妙樂。如但回向自家眷屬。或自身利益。如是之果。即三生受樂。捨一得萬報。」布施一法,各人用心因緣不同,故其果報或輕或重、或人或天、一生乃至千生萬生受樂不同。若能無我行施,回向法界,利益有情,悟布施實相,畢竟成佛。